4月19日,中国商务部初步裁定,原产于美国、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,存在倾销行为。
美国是中国进口卤化丁基橡胶的第一大来源国,在双方的丁基橡胶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这一裁定,有可能对中国轮胎和合成橡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。
部分轮胎企业成本可能大增
卤化丁基橡胶的主要客户群体为轮胎和橡胶制品。
其主要产品,包括无内胎轮胎的气密层、耐热内胎,以及耐热软管、输送带、密封材料、药用瓶塞等。
据悉,米其林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是该产品的进口商之一,并且没使用过中国生产的同类产品。
这家公司曾向中国调查机关提交《调查问卷》,参加该类橡胶产品的反倾销初裁前调查。
目前,来自于美国、欧盟、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产品,被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。
4月20日起,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这些产品时,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(26.0%-66.5%),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。
有分析者认为,对来自上述3个国家和地区的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,有可能抬高米其林等轮胎制造商的原材料成本,并在未来出现涨价的可能性。
国内产品可填补空白
据了解,这次反倾销调查起始于2017年8月。
当时,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卤化丁基橡胶产业,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。
经过调查和听取利害方意见后,商务部认为,进口自美国、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,对中国相关产业产生了实质损害。
并且,倾销行为与上述实质损害之间,存在因果关系。
一位业内人士认为,中国调查机关这次初裁,对该行业影响较大。
资料显示,2014年-2016年,中国从美国、欧盟和新加坡进口卤化丁基橡胶的数量,由13.83万吨增长至14.63万吨,呈现上升趋势。
同期,这些产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,在54%以上,最高达到62.75%。
商务部认定,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产品与国产同类产品,差异微小。
据了解,该类产品的下游客户,特别是跨国轮胎公司,很多是同时使用两种产品。
国产卤化丁基橡胶产品,已经稳定供应多家轮胎企业。
有分析人士认为,一旦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产品价格过高,部分轮胎制造商有可能会选择国产同类产品进行替代。